新的 Ptk 是新的民法典和註釋 然而,在解釋立法時,不能忽視《民法典》。 [49]因此,定義財產的概念就可用了,然而,儘管如此,法律仍然像以前一樣使用財產的概念(「受害方財產的折舊」[50])來定義所發生的損害的概念。 因此,作為有限物權的留置權的客體不能是債務或某種財產。 先前曾試圖突破唯一性原則,但留置權未能成功。 [26]今天,很明顯,留置權的標的只能是財產。 [27]但質押標的可以是特定資產,且在質押存續期間質押標的可以發生變化。 [28]受留置權約束的資產也可能發生變化,[29]但在這種情況下,由於給定資產的性質和功能,這種變化本質上是連續的,屬於交易的本質。 會計 在這種情況下,留置權的客體不是一組資產,而是單項資產,並且始終是質權人可以處置的資產。 法院必須將參考建築法規視為業主利益的一部分,除非從情況來看,它明顯成為業主拒絕聲明的藉口。 在不爭論業主不是建築主管部門、業主許可證與建築許可證不同的情況下,法院必須承認,建築物和構築物監管的目的和作用之一是保護和服務於個人利益除了保護公共利益。 因此,在權利人主張違反本規則的情況下,且並非明顯毫無根據的情況下,該違反規則的行為不能排除在侵害利益的調查範圍之外。 法院所遵循的解釋技巧(即一致同意的要求僅適用於費用的承擔)很可能不符合立法意圖,因為所有權(也為私法所承認)的意義遠不止於防止所有者違背其意願而被擁有。 在賠償方面,我們講的是民法上財產流轉過程中發生的損害應由誰承擔,即由誰承擔。 我們將每種可能的方法視為補償方法。 從這種方法來看,風險承擔是一種最終比率補償技術,並且最好始終先於其他補償方法。 [8]如果損害是非法造成的,無論是合約關係或非合約關係,賠償的方式都是賠償,所造成的損害必須由造成損害的人或指定的其他人承擔法律規定的目的(例如運營商、製造商)(報銷)。 如果損害是合法的,那麼賠償就是一種賠償方式,造成損害的人也承擔損害。 會計 承擔損害風險之前的損害解決方式是風險分擔(例如保險),民法將已經發生的損害由風險群體承擔。 在損害賠償制度中,承擔損害風險是最後一類,就這個意義上來說,也是最廣泛、最必要的一類。 如果損害不能歸咎於他人,則由受害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我們不同意匈牙利法律中似乎普遍接受的立場,[4] 根據該立場,承擔損害風險完全是一種財產法律制度,只能在與提供財產有關的合約中解釋(轉讓財產所有權)。 這概念不能教條式地成立,也不符合現代私法的要求。 相反,在損害風險的概念下,我們面臨一個複雜的私法法律制度,由於以下原因,需要採取高度差異化的方法。 但即使在新的要素的情況下,例如侵犯隱私權的主張,也可以觀察到先前的思維模式的延續。 [23] 關於房地產,這在1959年的《民法典》中有專門記載。 (3) 房地產的買方 - 如果他在房地產登記冊上登記所有權之前取得佔有 - 從該日起獲得該物的利益,承擔其負擔和損害任何人都沒有義務賠償。 就動產而言,與所有權轉移相關的損害風險的轉移遵循分期付款的規則。 § 376 (4) 買方承擔移交給買方的物品毀壞或折舊的風險 - 在保留所有權的情況下也是如此。 正如我們上面提到的,長期法律關係中損害風險的轉移並沒有明確解決風險轉移後與合約相關的待轉移財產如何毀壞的問題。 會計 由於融資租賃合約是建立在藉貸關係基礎上的,其標的物本質上只是抵押物,抵押物的毀壞並不影響債務人的付款義務,因此承租人有義務支付租賃費用直至租賃期滿。 鑑於承租人面臨的較高風險,實務上通常會為租賃物投保財產保險。 這裡值得注意的是,知識產權除版權外,大部分不具有與個人緊密相連的東西,因此它們不能成為公共財產,而且通常是完全可交易。 專利或商標通常不會為了發明人或圖形設計師的利益而受到保護,地理標誌首先並不是與特定人相關的權利。 除了相關申請外,還必須填寫下面可下載的相關表格。 為了組織基於計算機的考試,在所有情況下都必須執行認證程序,對於考試地點也是如此。 否則,產權合約將產權產生的使用權納入共有財產並不存在任何障礙,但由於其主要目的本質上是分享使用許可所收取的費用,因此,按照一般規則,無論如何都屬於共同財產,這個不能過多做法。 向他們提出超出當前應付費用的索賠。 本書第一部分的基礎區分了資產階級法律和社會主義法律類型。 作者認為這種差異是首要的,因為他認為「正確理解社會經濟過程與法律之間的相互作用」是一個決定性的問題[52]。 然後,他認為談論資產階級法律中的權利群體是可能的。 恩格斯認為,區分它們的依據是由「向資產階級社會過渡的基本具體社會經濟條件」、資產階級革命的性質和資產階級改造的典型特徵所決定的。 遵循這一觀點,埃爾西提出了四個主要的權利類別,並在劃分它們時,根據資本主義社會發展的界定特徵將私人權利劃分為不同的類別。 台北的會計師 對他來說,普通法意味著早期資產階級革命的私法,民法典意味著激進資產階級革命的私法,德奧法意味著晚期資產階級革命的私法,最後他省略了資產階級革命的結果。 瑞士私法編纂是在一個沒有封建前身的社會中壟斷資本主義發展之初制定的法典。 其他資產階級私權大多不是透過建立自己的、獨創的製度而形成的,而是透過全面接受或部分(授權或自願輸入)採用原有的四種「集團領導」權利而形成的。 對於最初被認定為雙語的考試系統,運行該考試系統的考試中心可以要求將考試系統轉換為單語版本,或同時運行單語版本。 在目前的法律環境下,該辦公室和 NYAT 單獨處理所有有關單語化的意見。 只有在法律明確聲明某些版權可交易的情況下(例如,關於電影製作和廣告作品中的現有權利),這才有可能。 在不與損害風險承擔的物權內容相抵觸的情況下,民法習慣上將損害風險的承擔解釋為一種一般性的損害賠償方式。 顯然,民法制的基本任務之一就是解決財產流轉中所產生的損害。 [7]然而,這個想法遠遠超出了物權法的範圍,並具有更具約束力的法律特徵,但補償的概念或方法清單並沒有被賦予規範框架。 不過,這並不構成嚴重問題,因為承擔損害風險的強制性法律內容在民法典中已有規定。 它可以透過其間接規則和教條基礎來確定。 會計事務所 雖然從規範清晰度和法律確定性的角度來看,不幸的是兩種不同的表述具有幾乎相同的含義,但對「控制圈」概念的嚴格解釋以及兩個概念的趨同解決了上述提出的實際問題。 司法實務據此適用危險作業責任來賠償旅客運輸合約持有人所遭受的損失。 事故和駕駛員病情的分類和評估不會改變,即即使基於最終能夠達成一致的(互惠)合約責任規則,救援也不會成功。 在解釋相關法律文本時,決定性的問題是是否存在令人信服的情況,鑑於該情況,文本中的財產一詞應反法律解釋為財產。 可能會出現與規範語言使用的辯證和社會偏差,文本的選擇並不限於給定語言的古典時代的作品。 調解技巧必須反映對語言表達的文化背景的準確理解以及對術語的準確翻譯。 獨立的外語文本創作主要期望在這個層次。 考試中心定期收集主考官和考生的意見並學習。 B.考試中心每個考試期間至少有兩套完整的、未使用的書面作業。 four 台北.現場檢查時,製作檢查報告,並留存現場。 訪問報告包含專家現場的調查結果,考試中心/考試地點的代表可以在現場發表評論。 [45]遺憾的是,在上述判決中,法院並沒有就賠償問題上偏離經典私法財產概念以及為何選擇這種狹隘的財產概念解釋作出實質解釋。 正如我們將在下文中看到的,我們認為法院所選擇的解釋很難被接受,並且會產生嚴重的後果。 記帳士 前三個規則中均使用了“財富”一詞,但含義不同。 在製定隔離財產要求的規則中,「財產」一詞大概與上述財產的私法解釋相同。 資產和負債均由法人“擁有”,即法人是這些資產的“壓縮中心”。 第一部分討論法律群體的形成,主要是基於個人私權描述的比較,而在第三部分中,法律比較方法本身發揮了主導作用。 在社會主義私權的情況下,對權利進行分類遇到了不同性質的困難。 正如作者所說,社會主義權利存在的時間很短,從一開始就阻止了談論既定權利群體的可能性。 歐洲和遠東私法之間可以確定具有歷史根源的差異。 此外,由於生產資料的社會化程度,特別是土地所有權的性質而產生差異,由於經濟改革的性質和深度,尤其是接受或拒絕改革的結果,出現了不同的特徵。 台北會計師 埃爾西也對所有這些差異能否為區分法律群體提供基礎表示懷疑。 作者認為對社會主義公民權利進行更徹底的比較是後來著作的主題。 正如埃爾西本人在引言中所寫,他強調「提出了以馬克思主義方式討論比較法問題的要求」。 同時,它還旨在提供“考慮到世界上所有民法群體”的“全面的比較法律分析”,然後得出“民法領域的理論結論”。 依據適用的危險作業責任,因為雖然損害是不可避免的,但並不超出風險增加的活動範圍。 司法實務中對於缺陷的判斷也是如此。 所有(回程)客運合約都存在同樣的問題,無論是城際巴士服務、鐵路等。 在自決權的框架內,我們在以下方面審查患者的自決權和拒絕照護的權利。 我們不會詳細分析患者與醫療保健提供者之間法律關係的性質。 在這一點的各個子點中,關於合約責任,我們研究哪些屬於「共同規則」的規範可以作為基礎規則。 會計師事務所 在合約責任規範中,我們分別研究了無償合約和無償合約違約責任的一般規則以及《民法典》。 他的其他著作中提到的合約責任案件的基本規則。 在各個小節中,我們定義了哪些標準屬於“通用規則”,即使沒有單獨的名稱,也被視為基礎規則,哪些標準因內容原因而被排除在外。 • 如果透過實施 Hixxxxx 計畫(見 AK III.B.5.)來授權更新考試系統的認證,則也可以透過官方的形式檢查條件的滿足情況。 在國外,只能為匈牙利語作為外語考試設立考試中心。 [38]  由於對基地台不必要的干擾而引起的訴訟通常是針對鐵塔建造者提起的,而不會起訴基地台所在財產的所有者。 Kertészné Princzinger,BDT,2011, ninety 台北 six, 101。 離開機構的權利由 Eütv 監管。 出院時,必須事先告知患者及其親屬計畫出院的情況,最好至少提前 24 小時。 這些資訊就是所謂的它們在醫療事故訴訟和繼承糾紛中尤其重要。 18 歲以下的人通常屬於這一類別 - Eütv. 規定其父母、法定代表人或他或其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人可以在場作為一項特殊權利。 在此,我們必須再次提請注意,患者可以根據住院醫院現有條件行使聯繫權,尊重病友的權利,確保患者護理不間斷。 當父母整夜坐在未成年人旁邊的椅子上、躺在未成年人的床上時,這兩種方法的各個方面——患者(及其親屬)的權利、其他患者的能力以及患者護理——發生了衝突。 地板,否則不允許放置提供的折疊床。 登記公司 與損害和賠償案件中所經歷的情況相反,如果維持原判,我們沒有發現任何規則可以為基本規則的應用提供錯誤依據。 在應用「地位」一詞時,其有效案文並不一致。 嗯,在這些案件中,更常見的是,法院正式賦予一方「專屬」行使父母監護權,但不是每隔一個週末,而是每隔一周,確定另一方的聯絡方式。 換句話說,父母雙方與孩子相處的時間是相同的,只是父母監護權在形式上區別了他們,但他們不能再違反這一點,因為這將明顯違反父母的監護權。 (2) 承包商沒有義務重新製作因不可歸咎於任何人的原因而被毀壞的作品,客戶也沒有義務接受該作品。 (3) 履行合約所必需的材料和工具的損壞應適用一般規則。 在其他情況下,儘管法律規定似乎很明確(例如,請參閱保留所有權的銷售、與商業合約或佣金相關的所有權轉讓),但相關標準是矛盾的,或者因此,風險分配不明確。 確定與商業合約相關的所有權轉讓日期的新規則。 [33]為了確保承包商的費用索賠,立法者在代碼中規定了所有權的法律保留,即只有將承包商為客戶準備的物品移交給他和承包商時,客戶才獲得其所有權。 該規定僅適用於企業家生產獨立的、可動產的情況。 [34]同時,在這些合約中,經常發生承包商在支付對價之前將已完成工作的所有權轉讓給客戶的情況。 台北 在這些情況下,正如銷售合約所述,儘管所有權轉移,但在客戶支付承包商費用之前,損壞風險不會轉移。 這項新規定是否真的有利於承包商似乎非常值得懷疑,因為在過渡期間,承包商而不是客戶承擔了損害的風險。 因此,我們在銷售合約中提到的質疑和反對意見也適用於這項新規則,特別是在後一種情況下,所有權的保留不是基於當事人的約定,而是基於立法。 透過將權利納入公司,只有在繼承人的終身的情況下才能討論繼承人的合法繼承。 目前,如果公司在作者去世後沒有合法繼承人的情況下解散,會發生什麼,目前還沒有明確的答案。 法院似乎幾乎完全忘記了終止共同所有權的可能性,這是解決涉及共同所有權的投資爭議情況的可能解決方案之一,但仍然一貫承認和保護終止權。 我們也可以發現,在規避優先購買權的相關決策中,固定思維模式的延續。 儘管具體判決是過去十五年的發展,但合資企業規避優先購買權的看法也是基於先前的法院裁決。 作者向對本文主題有興趣的律師、法官和調解同事推薦HVG-ORAC出版社出版的題為《公司法審判2018》的實用手冊——也推薦給公司管理者。 C) 雇主和員工在提起勞動訴訟之前,可以在具有勞動專業知識的市場調解員的幫助下,以書面協議的方式解決法律糾紛。 會計師 此類衝突可以透過經濟/公司法調解相關的勞動、家庭、離婚、關係調解程序來解決—以轉移訴訟為目的。 C) 在涉及公司責任的訴訟中,由於被告的訴前行為不合法,即使在臨時判決作出後也無法嘗試和解。 第 121 條(3)和(6)]。 如果可能的話,透過協議解決法律糾紛也符合訴訟當事人法律代表的利益 [2017 年關於律師活動的第 LXXVIII 號法律。